林芝市技工学校*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技工学校*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芝市技工学校*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林芝市巴宜区觉木滨河路。
2.3总投资:****0*元
2.4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平方米、体育馆****.**平方米、行政楼****.**平方米、实训楼****.**平方米、竞技楼****.**平方米、学生宿舍****.**平方米、食堂****.**平方米、专家住宅楼****.3平方米、门卫**.4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及篮球场*****.**平方米、校内绿化*****平方米、道路*****.**平方米、广场*****.**平方米、围墙****.**米、升旗台**平方米,校内雕塑小品集休闲长凳景观、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管线工程、室外照明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室外安防监控等工程,以及学生课桌椅、教室讲台、教师办公桌椅、床、衣柜、办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礼堂音响系统、办公用文件柜、沙发、茶几、书柜,食堂冰柜、餐桌椅、厨房设备等设备及工器具。(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现场施工监理、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成本控制(包含施工阶段成本控制、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以及审计配合)。
2.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以施工总承包的质量目标为准,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
准,确保工程*次性验收合格通过。工程咨询人应按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7标段划分:*个标段
2.8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3.1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3.2 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3.3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4 区外企业需持有在藏备案登记证书或满足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相关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
3.5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筑师、*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何*种资格。
3.6 专业咨询负责人:
3.6.1 工程监理负责人 : ***房屋建筑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2 咨询负责人:***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7 财务要求: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如公司成立不足*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8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不得与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之间有利益关系。
3.8.2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9日至****年6月**日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自愿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6月9日至****年6月**日 ,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时**分,地点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区外企业需在藏负责人前来),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相关票据。现场不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7.3本项目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9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藏就业联席【****】1号)的规定要求。
7.4按藏建市管【****】***号和藏建市管【****】**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化平台进行备案; 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7.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号)文件,明确自****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林芝市奇正藏药家属院B栋2单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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