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高新首府建设项目砂子、碎石、砖体、水泥、砂浆采购********-****-****-****-************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0% 贷款 0.0% 外资 0.0% ********-****-****-****-************ | ||
建设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亩),建设高层住宅**栋,配套商业建筑及幼儿园。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他服务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建安工程总投资*****.***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
备注: |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9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还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完成登录,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高新首府建设项目砂子、碎石、砖体、水泥、砂浆采购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3(市本级拍卖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高新首府建设项目的砂子、碎石、砖体、水泥、砂浆采购,总投资约****.*******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临沧市人民医院西南侧,体育馆西北侧。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二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为*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供应商需拟派*名供货项目负责人,负责供货过程的对接工作,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网页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3.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以下要求作出相应的书面承诺): 3.1中标人所供材料均为合格产品,在材料进场时,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所供材料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送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3.2中标人供应的所有材料,均需严格按规范要求的时限供应到位,进场时项目负责人须参与验收签收,出现质量问题时一律拒绝签收,所有到场的原材料按规范要求留样送检,若投入使用后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人除承担因此造成招标人及施工方的一切损失外,还应积极配合处理质量问题,并承担不合格批次货款10%的违约金。 3.3中标人应确保材料供应不影响工程施工,因材料不及时按量供应到位而造成招标人及施工单位损失的,由不及时供应到位的供货单位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当次供货总货款10%的违约金。 4.本项目招标人为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但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是由招标人的全资子公司临沧市恒源建设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并组织材料供应等具体相关事宜。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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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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